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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中心發布時間:2024-04-22 671 次瀏覽
淄川區張相湖體育公園東道路地塊位于淄博市淄川區松齡路街道辦事處,經一路北段,南至雁陽路,北至緯二路,西至張相湖體育公園,東至朱家社區。中心經緯坐標為116.963960°E、36.662220°N,占地面積為2742m2。
地塊原為朱家村農用地和建設用地,農用地包括喬木林地;建設用地包括科教文衛用地,城鎮住宅用地,城鎮村道路用地。根據《淄川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該地塊規劃為二類居住用地。
根據《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條:土地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要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深化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魯環發[2023]20號)要求,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一住兩公”)的地塊,包括用途變更為含“一住兩公”建設用地的多用途混合地塊,其中,對于多用途混合地塊應當整體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為保證土地利用安全,2024年9月淄博般陽城市發展有限公司委托日照環境科學保護研究所有限公司(下稱我單位)對本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我單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項目地塊及其周圍環境進行了實地勘查、人員訪談和相關資料的收集、核實與分析工作,通過現場快速檢測等技術手段,并結合該地塊2004~2023年衛星影像圖,編制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淄川區張相湖體育公園東道路地塊歷史上為朱家村居住用地和喬木林地,農村住宅和植被于2020年至2021年分別拆除和清理。地塊建筑物拆除及植被清理后,地塊于2022年至2023用于淄川張相湖片區城鄉道路建設,現已施工完成。經過現場踏勘確認地塊無建筑垃圾堆積、無裸露管線、無罐區。歷史上不涉及工礦用途、規模化養殖、有毒有害物質儲存、使用、處置與輸送;歷史上不存在環境污染事故、危險廢物堆放、固廢堆放與傾倒、固廢填埋等情況;歷史上不涉及工業廢水污染;歷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況;現場調查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跡象;地塊相關資料較齊全,判斷依據較為充分。在當前和歷史上均無潛在的污染源,周邊環境引起調查地塊土壤污染的可能性很小,經現場快速檢測,檢測數據與對照點位趨于接近,因此,地塊內外土壤環境質量相近,土壤環境質量狀況良好,未發現該地塊受到污染的情況。
綜上,淄川區張相湖體育公園東道路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今后可作為住宅用地使用。本次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結束,無需開展第二階段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