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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中心發布時間:2022-08-16 2233 次瀏覽
《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末端治理效果綜合評價指南》《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運行維護與安全管理技術規程》兩項關于“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的標準于日前發布,旨在加強PM2.5與臭氧污染協同控制,規范環保市場秩序、引領行業健康發展,推動企業提高標準水平,助力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
揮發性有機物(VOCs)是PM2.5和臭氧的前體物,通過控制VOCs,可加強PM2.5與臭氧協同控制,對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促進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有重要意義。
《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末端治理效果綜合評價指南》規定了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末端治理效果評價的總則、評價要求、評價方法、評價報告,適用于采用回收(吸附、吸收、冷凝、膜分離等)、銷毀(催化燃燒、熱力燃燒、生物降解、等離子體破壞、光催化氧化等)及其組合技術處理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工業企業末端治理效果評價,其他類似技術可參照執行。該項標準是由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清華大學、北京市生態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中環聯合(北京)認證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市環境科學研究院、天津市生態環境科學研究院、中華環保聯合會VOCs污染防治專業委員會等33家編制單位,歷時22個月編寫完成。
《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運行維護與安全管理技術規程》規定了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的運行控制、維護保養、安全管理、記錄與報告等要求,可作為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系統選定、方案選擇、設計、施工、竣工驗收及治理設施性能現場檢查、現場運行管理的參考依據。該技術規程由上海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北京)、同濟大學、上海市環境科學研究院、山東建筑大學、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中華環保聯合會VOCs污染防治專業委員會等25家編制單位,歷時17個月編寫完成。
業內專家指出,兩項標準發布實施后,可有效填補揮發性有機物末端治理設施效果評價、運行維護及安全管理領域的標準空白,帶動揮發性有機物排放行業工藝和污染治理技術的進步,提高精細化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