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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中心發布時間:2021-10-18 1422 次瀏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機關各部門,各派出機構、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推動中央層面設定的生態環境領域涉企經營許可事項“證照分離”改革在全國范圍內全覆蓋,我部制定了《生態環境部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組織實施。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1年10月14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國務院辦公廳政府職能轉變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