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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中心發布時間:2021-04-12 5062 次瀏覽
開展企業溫室氣體核算報告工作的目的和意義
一、核心目的
1、保證重點排放企業排放數據真實。
2、為配額分配打好基礎。
3、為碳市場健康運行保駕護航。
二、核心意義
1、支撐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的重要數據基礎(配額初始分配、上繳履約)。
2、為更廣泛政策制定提供數據支撐(如行業控排目標、總量目標、低碳產品標準、先進值)。
3、為或地方清單編制提供數據參考或驗證。
4、企業開展更深度的碳盤查或碳排放潛力分析。
三、核心價值觀
1、三可原則(可監測、可報告、可核查)
全國碳排放交易體系設計要素及配套制度
一、核心要素
1、限額設定與覆蓋范圍
2、配額分配制度
3、監測、報告、核證及執行
4、交易制度
二、配套制度
1、價格管理制度
2、法律法規制度
三、未來發展
1、跨區域連接
納入范圍
一、企業和行業納入門檻
1、發改氣候【2014】63號文,規定了“重點企事業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制度”的企業納入門檻:
年溫室氣體排放達到13000噸CO2eq,或綜合能源消費總量達到5000tce的法人企(事)業單位或視同法人的獨立核算單位。
2、發改辦氣候【2016】57號文及5月13日補充通知,規定了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第一階段擬納入的行業和企業門檻:
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第一階段擬納入業務涉及石化、化工、電力、鋼鐵、有色、建材、造紙、航空等重點排放行業且綜合能源消費總量達到10000tce(含)的企業法人單位或獨立核算企業單位;
對于不在上述覆蓋范圍內,但發電裝機之和達6000kw及以上的其他企業自備電廠,按照發電行業納入。
3、發改辦氣候【2017】1989號及環辦氣候函【2019】71號,修訂了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第一階段擬納入的行業和企業門檻:
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電力、航空等重點排放企業(以下簡稱“八大行業”)2013-2018年任一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達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綜合能源消費量約1萬噸標準煤)及以上的企業。
八大行業以外擁有自備電廠的企業,其自備電廠符合2013-2018年任一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達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綜合能源消費量約1萬噸標準煤)及以上的條件,將視同電力行業企業納入行業工作范圍。
4、《關于做好2019年度碳排放報告與核查及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名單報送相關工作的通知》(環辦氣候函【2019】943號):
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電力、航空等重點排放行業中,2013-2019年任一溫室氣體排放量達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綜合能源消費量約1萬噸標準煤)及以上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
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為發電行業對應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代碼(GB/T4754-2017)包括4411火力發電、4412熱電聯產、4417生物質能發電等。
2013-2019任一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達到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及以上的自備電廠,視同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
8大行業范圍
電力(純發電和熱電聯產企業)
建材(水泥、平板玻璃)
鋼鐵(煉鋼、鋼的壓延和加工)
有色(鋁冶煉、銅冶煉)
化工(合成氨、電石、甲醇等)
石化(原油加工、乙烯)
造紙(紙漿和紙制品)
民航(航空公司、機場)
標準體系
一、發改委已印發24個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
二、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了包括《工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通則》在內的11項標準(GB/T32150系列標準),發電、電網、鎂冶煉、鋁冶煉、鋼鐵、航空、平板玻璃、水泥、陶瓷、化工等10個行業的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要求上升為標準。
MRV原則
一、監測
是指為了計算企業的碳排放而采取的一系列技術和管理措施,包括能源、物料等數據的測量、獲取、分析、記錄等。
二、報告
是指企業將碳排放相關監測數據進行處理、整合、分析,并按照統一的報告格式向主管部門提交碳排放結果。
三、核查
是指第三方獨立機構通過文件審核和現場走訪等方式對企業的碳排放信息進行核實、出具核查報告,確保數據相對真實可靠。
配額分配
核算基本方法
一、通用術語
二、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的工作流程
1、如何確定核算邊界
根據發改委發布的行業核算指南要求,核算邊界是以企業法人為邊界,核算和報告法人地理邊界內所控制設施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
生產設施范圍包括直接生產系統、輔助生產系統、以及為生產服務的附屬生產系統。
輔助生產系統包括動力、供電、供水、機修、庫房、運輸等。
附屬生產系統包括生產指揮系統(廠部)和廠區內為生產服務的部門和單位。
注意:如果同一法人涉及多個不同行業,應該根據不同的行業指南分別核算碳排放量,但可一并報告。
2、如何識別排放源
(1)、 化石燃料燃燒排放源:如化石燃料在鍋爐、窯爐、焚燒爐、車輛等設施內燃燒產生的
溫室氣體排放等。
(2)、 工業生產過程排放源:如化學反應過程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如碳酸鹽分解產生的溫
室氣體排放等。
(3)、 凈外購電力和熱力排放源:如企業耗電和耗熱設施消耗外購電力、熱力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等。
(4)、 其他類別排放源:如石化行業CO2回收利用、造紙行業廢水處理導致的溫室氣體排放、電網行業SF6逸散排放等。
注:各行業指南中識別了相關行業的主要排放源,一些次要排放源已忽略,抓大放小,節約監測、核算和管控成本。
3、核算方法
(1)、排放因子法
(2)、碳平衡法(典型算法-化工工業過程排放)
4、如何收集活動水平數據
(1)、首先選擇合理的排放量計算方法、對應核算方法,確定應該收集哪些活動水平數據。
(2)、評價活動水平數據的獲取方式,選取最接近真實情況的獲取方式。
(3)、活動水平數據源數據獲取全過程確認檢驗。
企業數據流管理:數據的監測、獲取、記錄、傳遞、匯總和報告。
(4)、數據缺失或無法獲取特殊情況處理。
可選擇合理估算方法、行業經驗數據等方式處理。
5、如何選取合理的排放因子和計算系數
(1)、化石燃料燃燒排放計算排放因子和計算系數。如:燃煤低位熱值含碳量、碳氧化率、燃料組分分析數據、燃料含碳量等。選取原則:優先選取企業實測值,如果不具備實測條件,可選取指南缺省值。
(2)、工業過程排放計算排放因子和計算系數。如:碳酸鹽純度、碳酸鹽排放因子、化工原料純度、
原料含碳量、產品純度、產品含碳量、合金料含碳量、電極糊排放因子等。
選取原則:優先選取企業實測值,如果不具備實測條件,可選取指南缺省值。如果無指南缺省值,也可采用行業經驗值
(3)凈外購電力和熱力排放計算排放因子和計算系數。如:電網排放因子、熱力排放因子等。選取原則:必須選取氣候司規定值
6、如何匯總碳排放量
按照排放源類別,根據各排放源排放計算結果,匯總企業層級碳排放量。
示例(化工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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