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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中心發布時間:2019-11-27 2161 次瀏覽
發展改革委、商務部近日出臺《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9年版)》,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印發實施。
根據《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9年版)》,禁止開展不符合主體功能區建設要求的各類開發活動。未獲得許可,不得從事涉核、放射性物品生產、運輸和經營;不得從事特定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及項目建設;不得從事電力和市政公用領域特定業務,其中,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等區域嚴格控制燃煤機組新增裝機規模。未獲得許可或資質條件,不得從事污染物監測、貯存、處置等經營業務;不得從事應對氣候變化、消耗臭氧層物質生產經營。
對禁止準入事項,市場主體不得進入,行政機關不予審批、核準,不得辦理有關手續;對許可準入事項,包括有關資格的要求和程序、技術標準和許可要求等,由市場主體提出申請,行政機關依法依規作出是否予以準入的決定。
對清單所列事項,各地區各部門要持續優化管理方式,嚴格規范審批行為,優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正確高效地履行職責。對清單之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不得違規另設市場準入行政審批。
要持續推動放寬市場準入門檻。多渠道聽取市場主體、行業協會等意見,及時發現并推動破除各種形式的市場準入不合理限制和隱性壁壘,努力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來源:中國環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