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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中心發布時間:2023-04-21 1488 次瀏覽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水污染防治法、長江保護法、黃河保護法等有關規定,經國務院同意,近日,生態環境部聯合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水利部、林草局等部門印發了《重點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制定實施《規劃》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水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是統籌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治理,推動重要江河湖庫生態保護治理的具體行動。《規劃》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堅持精準、科學、依法治污,統籌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治理,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以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持續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大力推進美麗河湖保護與建設,為2035年基本實現美麗中國建設目標奠定良好基礎。
《規劃》提出到2025年,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水生態環境持續改善,在面源污染防治、水生態恢復等方面取得突破,水生態環境保護體系更加完善,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等要素系統治理、統籌推進格局基本形成。展望2035年,水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美麗中國水生態環境目標基本實現。
《規劃》分為四個部分,共包括十二章。第一至三章為第一部分,主要是概述水生態環境保護主要進展、存在問題和戰略機遇,明確規劃的指導思想、工作原則和主要目標,明確構建水生態環境保護新格局等具體要求。第四至六章為第二部分,主要是明確長江、黃河等七大流域和三大片區的水生態環境保護總體布局,通過重要水體落實落細保護要點。第七至十一章為第三部分,從為人民群眾提供良好生態產品、鞏固深化水環境治理、積極推動水生態保護、著力保障河湖基本生態用水、有效防范水環境風險等五個方面明確規劃的重點任務。第十二章為第四部分,主要是從組織實施、法規標準、市場作用、科技支撐、監督管理、全民行動等六個方面明確規劃實施保障措施。
為確保《規劃》各項任務措施落地見效,生態環境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制定了《規劃》重點任務措施清單,指導督促各地抓好落實。同時,將《規劃》實施情況納入全國水生態環境形勢分析,通過分析預警、調度通報、獨立調查、跟蹤督辦相結合的方式,壓實相關方面主體責任,推動水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